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异地经营餐饮服务

2016-04-29 00:19:5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在吉林承包一家单位食堂提供餐饮服务,能否开具深圳的营业税发票?另外营改增后如何开票,我公司需要在当地设分公司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在吉林承包一家单位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只能开具吉林的营业税发票。另外营改增需要在当地设分公司,在经营地开具增值税发票,取得的进项税在当地抵扣。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