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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安装服务

2016-05-05 13:38:05
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公司只为现场施工安装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现场施工服务外包给其他个人来完成,公司收取技术指导服务费以及现场施工的工程费,然后支付给真正施工方(其他个人)施工服务费。

1、公司应该如何开具发票给客户?技术指导服务费和现场施工费可以单独核算的话,是否可以单独开6%和11%税率的专票。

2、支付给其他个人的施工费对方应如何给我开具发票?税率是多少。对于营改增后个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如何开票?

3、如果是在销售产品的同时提供上述服务业务,应该如何开具发票?是否有筹划空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贵公司的合同是分开签订的即签订了安装合同又签订了技术指导合同,那么贵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率开具专用发票,且各项目收入,成本要求单独核算。2、对方单位可以为贵公司开具安装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个人提供劳务可以到国税局代开发票。3、如果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应按照销售商品的税率统一开具发票。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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