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啤酒交消费税,其计税标准可以不用包含啤酒瓶文件是哪一个?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客户你好,没有文件对啤酒消费税的酒瓶做出规定。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条例第六条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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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接一些地方来文,要求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的有关范围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本文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