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金税发票开具系统开通成品油模块后,对我司有何影响:
1.外购成品油直接销售是否征收消费税?
2.若征收,是否允许扣除购进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3.若不开通成品油模块是否影响增值税的抵扣
希望老师能回答上述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2018年第1号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要求: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且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1.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的,因此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直接销售不用缴纳消费税。
2.文件中规定的非常明确,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新系统开具,否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会有处罚,并不是影响抵扣的问题。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