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1、将自产原煤用于企业的职工宿舍、食堂,在做会计分录时,是否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具体的会计分录?
2、将自产原煤根据征地协议的约定按年供给村民生活用煤,在做会计分录时,是否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具体的会计分录?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自产原煤是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原煤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供给村民生活用煤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