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白酒生产企业,自己酿造的酒水无法满足销售的需求,所以就从别的厂家购进酒水进行包装后出售,购进酒水是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我们在销售这些瓶装酒的时候消费税如何计算?可以抵扣对方已纳消费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01]84号
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因此,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