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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收款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2019-10-08 21:35:49
提出如下问题:
甲企业是商贸企业,从乙企业(煤矿)采购煤炭,现乙企业因债务问题,账户被法院冻结,无法从乙企业的对公账户收款。乙企业给甲企业出具委托收款的函,让甲企业把购煤款付到乙企业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上,乙企业按照甲企业实际采购的煤炭给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操作,是否存在进项税虚抵的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样操作进项税不能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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