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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政策补贴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2019-10-26 14:48:5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2000年左右从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的单位,根据人社厅等部门的文件,对在2000年左右,中央转制科研院所转制过渡期退休的人员,按原事业单位待遇享受退休金,这些过渡期人员在社保机构领取的退休金达不到改制前的标准,我公司把差额每月补给这些人员,请问我公司发放的这些金额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补发的工资个人认 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文件规定补发的过渡工资需要到社保机构领取,那么贵公司发放工资是不属于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的工资的,所以应交个税。或者贵公司到当地况务机关再进行一上相关咨询。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依据贵公司对该业务的描述个人理解是的,因为个人从社保机构领取的属于退休金,退休金不需要交个税,而贵公司发放的工资补助不能直接被认定为退休金,如果有相关部门的文件贵公司可以依据文件做为退休金进行处理,不需要交纳个税。如果没有文件应单独做为工资薪金处理交纳个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回复
您好:如果贵公司有之方面的文件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一下确认,并进行备案。如果税务机关认可是可以做为不交个税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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