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员工私车租给公司用,月租金700,也就是一次700,不超过4000元,如果每月都有700,那累计超过4000时会不会交财产租赁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税与工资薪金会合并累计纳税吗?个人开租赁发票给公司不能享受30000下以免增值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产租赁按月纳税,累计超过4000时不缴纳财产租赁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税与工资薪金会不累计纳税,参考以下文件规定,个人开租赁发票给公司可以享受30000下以免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六、其他纳税事项
(四)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