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高新技术企业税享受收优惠政策的账务处理

2019-11-01 21:21:2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公司今年10月底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证书还未拿到,10月31号已公示),今年按照相关规定全年应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因为评定工作是在年中开始的,之前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并没有归集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没有单独列支),那么我们之前没有单独列支但已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还能否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只要能分清之前没有单独列支但已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不需要在单独进项账务处理。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