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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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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个人所得税
2019-11-12 16:38:47
提出如下问题:
自然人提供连续按月提供劳务,每月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请问于老师:1.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接受劳务单位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提供的劳务是按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接受劳务单位应取得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提供的劳务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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