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属于涂料制造,需要缴纳消费税,从兄弟公司购进的涂料直接销售也要交消费税,现在想节约这块税金,将业务变成委托加工。目前的想法是: 兄弟公司只收取我公司的加工费,我公司承担原材料费,但是做账方式是:兄弟公司自己订购原料自己入库,只是在开票时要供应商将原材料费开给我公司,我公司只做代工品入库。想问下这种入账方式可以被认可为委托加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委托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应注意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将原料及主要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由受托方加工货物,交付委托方形成的受托加工业务,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不能视为“受托加工货物”,应按销售货物征税。因此贵公司上述业务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