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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金个税问题
2019-11-25 09:51:25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单位当年在发放年终奖时,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做风险金,次年结束后如未出现风险,再进行发放。公司可以在当年发放年终奖时是按总额计算个税,还是按扣除一定比例后的金额计算个税?如按总额计算个税,并缴纳个税,次年结束且未出现风险,将扣下来的金额如数退还员工,这样操作是否存在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按总额计算个税,并缴纳个税,次年再发放的话,不存在任何风险。因为企业已经按规定全额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故不存在风险。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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