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人货梯租赁公司,人货梯拆卸和运输外包给个人完成,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发票名称是人货梯运输费和吊装费即人货梯组成部件运输和吊装拆卸,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的解释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应税内容中没有运输和拆卸内容,这是否就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内容,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这项业务属于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的解释未列举的包含在其他劳务取得中,应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