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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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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和个人所得税
2019-12-02 21:29:00
提出如下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的实收资本是500万,未分配利润是-29万,货币资金471万,公司想要注销,我的471万在公司账户上放着,税务局让视作分配利润,做股息红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这个做法合规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税务局让视作分配利润,做股息红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这个做法不合规,还需与税务局进行沟通。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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