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前期劳保用品采用统一购买,统一以实物发放的形式到每个员工手里。如果将劳保用品采用发放电商平台的用品券,实行\\\\\\\"员工自行选购、配送到家“这种购买及发放方式,从税法角度看,是否属于发放职工福利?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贵公司发放 的购物券属于非现金形式的工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