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购买5瓶白酒用于促销活动。是否可向销售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贵公司如果将外购商品用地个人消费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