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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个税问题

2020-01-15 20:50:58
提出如下问题:
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可以由纳税人自由选择在何处适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应在奖金发放地适用。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是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成文日期:2018-12-27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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