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职工有50人共同持股30%,公司指定其中5员工作为记名股东,其余股东作为匿名股东,每位记名股东名下持股比例是6%,并与匿名股东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在工商登记时显示5位记名股东持股情况,因其中一位记名股东工作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另外一名员工作为记名股东,股权由原记名股东名下转入新的记名股东名下,此种情况记名股东是否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有无相关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个人认为:代持股,变更代持人,不征个人所得税。
代持股的所有权人转让,要征个人所得税。
但由于没有相关税收法规规范,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具体处理方法。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