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
1、2018年12月取得单位分两次发放的工资收入,单位也分成了两次代扣申报。其中一次申报跨到了2019年,那针对这一部分收入,可否在汇算2019年度的收入时剥离出来?
2、2019年年度中间有一次上一家单位的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新单位也有一次(申报有误),2019年汇算时有两次全年一次性奖金,那可以只选择其中一次作为汇算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针对这一部分收入,不可以在汇算2019年度的收入时剥离出来。
2019年汇算时有两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只选择其中一次作为汇算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另一次并入当月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