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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之间资产调拨

2020-05-08 08:53:44
提出如下问题:
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根据生产的需要总公司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注意: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不是子公司)。总公司将固定资产划拨给分公司时,需要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发票吗?需要计算企业所得税吗?相关的税法文件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总分公司间的资产划拨不需要总公司开具发票,也不需要计算企业所得税。1、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同属于一个法律主体,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化,同时根据税法规定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行为需要视同销售,贵公司的固定资产调拨只是用于分公司使用,不属于销售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2、依据(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企业发生该项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处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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