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公司属于物流公司,2018年发生了一次交通事故,当时我们给了律师5万元律师费,48万元的保证金,2020年我们的官司败诉了,需要赔偿50万元,律师又跟我们要了7万元的律师费,律师事务所用个人账户付给对方50万,其余款项均作为律师费或其他用,(在这不能多说)有律师事务所个人账户给对方的转账回单,我们给律师的这些款项均没有收据,只有合同,律师事务所不给我们开发票。我该怎么做账,做营业外支出,那到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增吗?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做营业外支出,到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增。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