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员工在同一集团两个独立法人公司取的工资个税如何计算,在购买社保公司发放的工资按三险一金及专项扣除申报,另一个公司申报不进行上述保险及专项扣除直接进行申报,是按工资申报还是按劳务申报,他发生的差旅费在那个公司报销较合适?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年终居民个人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 ,如发放的属于工资薪金性质 ,则应按工资薪金申报,否则按劳务申报,至于差旅费在那个公司报销,要看发生的费用是为那个公司业务产生的,就在那个公司报销,如为A公司发生的则在A公司报销,为B公司发生的则在B公司报销,与业务相联系,而不是为为的调整。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