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关于法院判决书能否作为入账依据,是否必须要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某公司败诉支付的利息、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如对方公司不开具发票,法院的诉讼费也没有票据,是否能用判决书做为入账依据,有何税收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法院判决书是一种裁定依据,不属于票据范围原则是不能做为凭证入帐的。2、法院的诉讼费用应当是可以要求法院开具发票的,向对方单位支付的利息,诉讼费用可以与法院协商,通过法院要求对方开具合规发票。公司如果不能取得合规发票入帐,不符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相关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可能会涉及税务罚款。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