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与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和地区签有税收协定或者安排,按协定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香港公司取得来源于境内的的利息所得,按7%缴纳预提所得税;香港公司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利所得,按5%缴纳预提所得税。老师这句话对不对,利息所得是7%还是5%,这个政策依据是哪一条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税函[2006]884号 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第十一条 利息
一、发生于一方而支付给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一方,按照该一方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
因此,利息应按7%缴纳所得税,请参考以上文件规定。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