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的法人想投资B公司 占股份 要是从A公司拿钱 是不是要交税,涉及哪些税种?有啥具体的操作方法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03]158号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 ,如此法人是A公司的投资人,那么他的借款应视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您说的少缴纳税款,属于税收筹划的内容,筹划请咨询当地纳税人俱乐部,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请参考以上,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