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问一下?
做线上生鲜配送,进项发票取得又不多,线上收入又要全部转入对公账户,这个有没什么办法可以避税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7】37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以上的11%税率已经调调整为9%。
因此 ,您可以从农业生产者手里卖聚积销售发票,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都可以计算抵扣9%的进项。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