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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出口价格的涉税影响

2020-09-10 10:26:36
提出如下问题:
中国公司生产产品销售给海外关联公司,货已经出口报关,后来发现价格算少了,是否可以补开票给海外关联公司,增加一定的收入,各项税金要如何处理?有没有税务风险?可以参考的相关的税法条文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第六十四条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书;
(四)已经退款或者赔款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短少的情形,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上述情况贵公司可以申退税,如果不在此范围内的原因是不能申请退税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1、企业出口商品,报关出口时要求申报内容应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内一致。贵公司少收款的原因需要做出具体说明,向海关进行申报,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申请退税,如果不符合要求是不能申请退税。2、不能申请退税企业多收的款项需要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进行处理,会涉及到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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