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业务简要情况
1、境内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游戏共同发行合作合同
2、境内公司预付前期运营资金
问题请教:
1、境内公司汇出款项时,是否需要在税局备案?
2、是否需要涉及代扣代缴税费问题?
3、相关法律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境内公司汇出的款项,需要在税局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2、境内公司汇出的款项,属于经营性质的资金,不涉及代扣代缴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