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加盟了一家餐饮公司,在不同的地区开了8家餐饮门店,我想问问:我这几家是单独做为个体户开,还是把他们做为小规模开合适?或者是在8家门店上面再组建集团公司,下面的门店是以公司形式还是以个体户形式成立?哪种方法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更能合理的规范运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这个采用个体经营的形式还是采用企业的形式根据你个人的情况来选择,具体看你们的资本雄厚程度、管理水平的高低、驾驭风险的能力大小而定,一般开始经营时都是采用的个体经营的模式,待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到一定的程度,有稳定的发展前景、可持续经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现金流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可选择逐步改制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甚至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组建较企业比较容易些、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达到认定标准了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管理水平要求较低,企业管理水平要求较高,个体工商户比较难筹集到大额资金用于经营,企业比较容易筹集到资金,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个体工商户容易转让股权,企业转让股权比较困难,这些就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一些不同点,具体如何如何运做还需根据您 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