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上市公司,近期进行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请问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境外机构拥有我公司股票(无限售流通股)派发现金股利是否需要缴纳税费,缴纳何种税费?怎样缴纳?是否有文件依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同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居民企业(含在境内及境外上市企业及非上市企业)股息分红应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符合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取得股息、红利,可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依据财税【2016】140号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现金分红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请参考以上文件计算缴纳。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没有您说的文件规定,股息红利在对方做出分配时,就需要缴纳所得税,居民企业取得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是不用缴纳所得税的,其他纳税人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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