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与个人王某签定了一份采购合同。现在个人王某由于开票超过限额,在2020年已经不能开票。然后王某又找自己妻子和亲戚为他与我公司发生的业务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了原合同人姓名及业务内容)。
这样的发票我们公司可以接收吗?如果接收了会有哪些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建议您把采购合同变更为与其妻子或亲戚的,这样接受对方的发票不存在风险,如合同不变更的话,存在接受虚开发票的嫌疑,因您们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变更后,再接受发票,这样的风险就不存在了。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