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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

2021-01-05 09:15:5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个销售公司,产品入驻超市以后,需要有在超市上货的,为了节约成本,跟其他入驻商超的单位一样,我们也想找一个兼职的上货员,这个上货员由商超推荐,给多家单位上货,这个报酬虽然金额很小,200-300元,但每月都要发生,我单位根据销售产品数量做表格给付报酬,而且这些人员已经有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费,不用我单位缴纳社保金,请问这些人员我要给他们怎么申报个税,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动报酬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这些人员因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收入申报个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劳务收入800元以内是免税的,如果方便建议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去代开,公司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个包税的价格,把税金开进发票。一方面满足了个人只拿税后收入的要求,另一方面满足公司入账的要求。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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