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进行清算后,剩余权益部份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各股东,请问在财务上和税务上需要注意什么?如何账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企业的股东,一般有三种类型:
一是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是非法人组织,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本身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也不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其投资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其所得并入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其所得按现行税法规定的不同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是自然人,其所得按现行税法规定的不同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