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现主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运营管理咨询服务,依据2019年39号公告,现代服务业等4项服务可以进项加计扣除10%我公司已抵扣;现税务局认为依据2019年87号公告生活性服务业才能享受15%,我公司主要为咨询服务不属于生活性服务业,不得适应加计扣除15%,只能加计扣除10%。请问:2019年87号公告与39公告讲述的可以加计扣除的包括管理咨询服务业吗?税务说只能加计扣除10%是否正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运营管理咨询服务不属于生活性服务业,2019年87号公告讲述的加计扣除的不包括管理咨询服务业,39公告讲述的加计扣除的包括运营管理咨询服务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六)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