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单位从个人手中新购入地下车位一个价值12万元,没有产权,可长期使用,合同未注明期限,个人去税务局代开了发票,税务局代开发票为无形资产。我单位应该将其入账列为何种资产?按照什么年限折旧或摊销?是否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贵公司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核算,税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是不低于10年,不涉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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