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麻烦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是我公司,我公司与A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合同约定:我公司向A单位派遣员工,每个员工每月收取服务费100元,派遣员工的薪酬标准由A公司决定并进行绩效考核计算工资,每月A 公司将派遣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和服务费一并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再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等,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时,A公司应积极组织全力抢救,并立即通知乙方(我公司),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事故。我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甲方(我公司)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的社会保险义务。2020年1月,A公司将服务费10万元和应付的派遣员工职工薪酬90万元一并付给我公司,我公司开具全额发票100万元给A公司,请问:我公司应确认收入的金额是多少?非常感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劳务派遣企业向用工单位收取全部价款,应全额开具发票,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在同一张发票中注明。
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贷:预收账款 100
发工资时:
借:劳务成本 90
贷:应付职工薪酬 90
完工时:
借:预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
贷:劳务成本 90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