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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巴西个人支付顾问费

2021-04-07 11:22:1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需向巴西以及俄罗斯个人支付其在境外为我公司提供的顾问费,有签订顾问协议,请问我公司需要代扣什么税种?政策依据是什么?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一)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税率6%(技术服务费),附加税税率适用当地税率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A公司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

第二十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二)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10%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A公司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其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同时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第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境外代扣代缴的税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1)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业)

(2)借:应付账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业)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支付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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