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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餐饮劳务
2021-04-16 19:45:5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承包了一个公司的职工食堂,我司招聘一个厨师的团队包干的形式,食材是我司提供,他们只是做炒菜和厨房清洁的劳务,对方去稅局代开了餐饮劳务发票给我公司,这样会涉职工社保问题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贵公司与对方团队签订的是劳务服务合同,对方向贵公司提供劳务,贵公司依据协议定期向对方支付劳务服务费,这种情况不属于雇佣关系,不涉及职工社保,贵公司可依据对方提供的发票按照劳务成本支出进行核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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