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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15万的,按实际销售额/1.03*0.03来计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按您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按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100万以内的,有优惠政策,参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