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继2021年4月26日问题继续提问:
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月,在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的时候,是怎么计算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个体户所交的所得税定义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的不同而不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分为5级,具体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的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15000元但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750;
超过30000元但不超过60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3750;
超过6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9750;
超过10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增值税
150000/1,03*3%=4368.93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4368.93*12%=5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