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化肥销售企业,在商品购销环节中会产生一定的运输、装卸等物流辅助费用,但由于提供服务方不固定,且不能提供发票,发票均由我司至税务机关代开,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增值税及随征等)由我司承担,我司按票面金额确认费用入账。请问,我司在支付服务方费用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需要则按哪个项目申报?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提供运输服务,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您公司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税务机关会找代开人,要求其申报,不会找您公司。但是您们应当提醒对方及时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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