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融资直租业务利息费用的进项额是否可以抵扣
融资租赁分售后回租和直租业务,我们的融资租赁是设备直租业务,对方 开给我们利息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他们开给我们的直接租赁费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该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不管是融资直租还是售后回租,都属于融资性租赁,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其取得的专票不能抵扣,如果直接租赁设备,对方开出的是租赁发票,而不是利息发票的话,是可以抵扣进项的。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