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财税〔2018〕164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如果我公司是以公司名义跟房东签租房合同,公司转账付款给房东,发票也是开公司抬头,外籍人员住在该房里,这要算外籍个人的收入计算个所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这样操作没有问题,但是公司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就是公司租这个房子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相关,如果相关且理由合理是没有问题,但如果理由不合理,企业支付的租赁费用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是否需要补缴个税由税务机关进行判定。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