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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设立类型的问题

2021-07-26 14:33:44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想请教一下,准备成立一家主要从事投资类的公司,如果从以后涉及到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等方面考虑的话,到底成立一家什么类型的公司好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从投资收益免所得税来考虑,您公司应成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的公司,不能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这些类型的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没有优惠政策,股权转让不用缴纳增值税,所以只考虑所得税影响即可。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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