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广告制作税率的问题

2021-08-20 17:40:09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广告公司的一些税率不清,我百度了一下以下这篇解释,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吗?广告字的设计和制作,是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广告公司增值税税率具体执行情况为:

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简易计税方式,其征收率为3%;

2.广告公司承接广告发布、广告代理或广告设计业务,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

3.广告公司承接的钢制广告牌、灯箱、条幅、宣传彩页、铜字、铜牌,给奖杯、笔、打火机、工作服、背心上印字等制作,广告公司往往自行采购相关材料,根据客户的要求制作,则应该如何选择税率呢?

原则上,如果是带实体的,属于货物销售;如果是侧重于设计或策划的,卖的是一种理念,虽然会通过一定的载体反映(载体数量较单一),但它属于广告设计和策划,不属于货物销售。

因此,一般纳税人以设计服务为主,承接广告牌、灯箱、条幅、宣传彩页、铜字、铜牌、展示板,给水杯、笔、帽、包、打火机、工作服、背心上印字、广告拍摄(广告图片摄影和电视广告摄制)等业务,往往是设计、采购、制作一条龙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应适用于6%的税率。

如果一般纳税人单纯以广告制作(货物)为主,承接广告牌、灯箱、条幅、宣传彩页、铜字、铜牌、展示板,给水杯、笔、帽、包、打火机、工作服、背心上印字等业务,适用于13%的税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上述文章说的比较清楚,按照上述内容对具体业务选择适用税率是没有问题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