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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

2021-09-01 17:43:08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这个5年是怎么理解,是指有亏损还是经营开始年限;另外提取盈余公积是用所有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余额按照比例提取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5年是指从亏损年度开始连续5年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不涉及亏损还是经营开始年限。提取盈余公积是按当年的利润额的比例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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