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建安企业工地非全日制员工工资是按每月应发工资工资表申报个税还是实际发放月份申报个税,工地的员工都是平时发放点生活费,半年或一年结算一下工资,我公司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成本基本就是工资,进成本的工资是每月应发的工资还是实际发放月份实际的工资?我公司是按员工每月工资表数计提工资进工程施工,借:工程施工,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时再冲,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最终以实际发放数做为成本,这样处理可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是按照计提的工资(应发数)作为基础申报,然后剔除各种扣除事项(社保、公积金等)。
计提跟你什么时候发放关系不大,只要你最终会发放,就需要按月计提,个税是实际发放的时候再代扣代缴。
进成本的工资是每月应发的工资。以实际发放数做为成本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