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请教问题如下:我们公司员工因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了一定的国家补贴,这部分补贴通过公司发放给员工。请问这部分补贴是否可以免征个税呢?如果不符合免征条件,按什么税目征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如果不符合条件,可以并入个人工资薪金中计算征收个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