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给员工在工资里列支交通补贴,开具普通发票名称预存费,是否可以在算个调税时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给员工在工资里列支交通补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税方面,应按一下文件规定在个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
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